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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[【裸拍52少女】藉口私密處產品找代言 少女都自拍給他看][鏡周刊][2018年02月07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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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joey213213
時間:
2018-2-7 02:00 PM
標題:
[【裸拍52少女】藉口私密處產品找代言 少女都自拍給他看][鏡周刊][2018年02月07日]
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8-2-7 02:16 PM 編輯
彰化院、檢開戰引發社會議論,檢察官一句「腦袋不清楚」惹毛法官,原來幕後是為了一起彰化史上最大的誘拍案。本刊調查,一名淫蟲在網路社群媒體以打工代言女性用品或視訊聊天為由,誘騙至少52名少女拍下不雅裸照及私處特寫,被害人以為在面試找打工機會,根本不知對方是「男扮女裝」,傻傻上傳自拍裸照,還有未成年少女跟嫌犯發生性關係,被害人遍及全台。
檢察官最近又查出該名淫蟲另涉其他二十幾案,以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,法官卻以3萬元交保
,檢察官不滿當庭碎唸幾句,惹得法官嗆聲要逮捕檢察官,事件曝光後,在司法界掀起一場風暴。
2月2日,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偵辦一起兒少性剝削案,認為吳姓被告嫌疑重大,有反覆實施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,不過
法官陳彥志最後卻裁定交保,讓莊檢察官氣得當庭嗆聲:「是不是現在到了中午,你腦袋不清楚?」
陳彥志認為遭到羞辱,要求道歉,但莊珂惠斷然拒絕,
陳一度要求法警當庭逮捕檢察官,據傳法官還揚言:「不道歉,就用囚車將莊載回地檢署。」
雙方劍拔弩張,場面火爆。
院、檢高層聞訊,緊急介入協調,最後莊才被長官帶回辦公室。不過,莊珂惠臨走前仍不忘嗆陳彥志:「你把我上銬啊!」陳也不甘示弱,大動作將莊函送檢方偵辦,創下司法首例,引起各界議論紛紛。
本刊調查,莊珂惠之所以在法庭上大動肝火並非沒有原因。她聲押的這名嫌犯叫吳秉諺,今年30歲,彰化溪州人,2年前開始就涉嫌利用臉書等社群媒體,在網路上誘騙懵懂無知的女子偷拍裸照及性器官特寫,甚至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。目前誘拍案已查出至少有52人受害,其中很多都是未成年少女,檢警根據查扣的電腦及手機,仍陸續尋找被害人。
檢警發現,吳嫌在網路上用假名假照片,喬裝成女性,讓少女鬆懈心防,被害人不疑有他,以為可以打工賺錢,將來還有機會跨入演藝圈變藝人,依吳秉諺的要求,提供照片讓他審核外型是否符合。
之後,吳便以「林佳佳」的身分,要求被害少女提供穿著內衣的半身以及全身照,再慢慢哄騙對方上傳裸露上身、全身及私處特寫的照片,並且保證一定會打馬賽克,也不會外流,但被害全被蒙在鼓裡。
日前台北地檢署也偵辦二起類似案例,由於被害人數眾多,犯罪手法雷同,顯見嫌犯有高度再犯之虞,檢方以預防性羈押為由,將嫌犯聲押獲准。
只是,這回彰化院、檢開戰,鬧出司法大笑話,也讓這起彰化最大的猥褻誘拍案意外曝光。如今惡狼消遙法外,恐怕還會有更多無知少女受害,如何亡羊補牢?正考驗彰化院、檢的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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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了52起案子,這位男法官竟然有如佛祖一般的慈悲,對犯人無限關愛,對於正義的女檢察官恨不得把他關入大牢。絕對要給這位男法官按個讚啦。台灣司法官有臉罵陳師孟,沒臉講自己。
作者:
n296648
時間:
2018-2-7 03:04 PM
司法改革不都做半套嗎 看 改革後跟改革前 除了最大法官換成自己人 整個體系都沒有怎變動
抓權有了 司法改革越改越讓人看清民進黨的手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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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f12008dc
時間:
2018-2-7 04:35 PM
現在騙術越來越厲害 以前說強姦女生會被用牙刷和鋼刷刷下體 但是某人迷姦那麼多女生 因為有錢 所以可以吃香喝辣 不被欺負 過著少爺般的日子
作者:
jankin
時間:
2018-2-7 04:56 PM
大部份都是為了錢才會去做,誰會沒有利益的誘因去脫衣給陌生人看。
作者:
zogol
時間:
2018-2-7 11:06 PM
沒事的啦,一定有教化可能,不會重判的。
作者:
s0108956
時間:
2018-2-7 11:37 PM
這些女生也都太好騙了吧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
作者:
studytheworld
時間:
2018-2-7 11:39 PM
整個司法體系都應該要重考..
中華民國殖民體系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了
作者:
RR5906
時間:
2018-2-8 02:53 AM
這法官會不會是粉絲阿 有扯到 要不要回爐在教育一下 有沒有小孩啊 送去給犯嫌當模特阿
這樣就知道給交保是多麼仁慈了
作者:
無情滴人
時間:
2018-2-8 07:37 AM
或許這位法官也是共犯之一 所以才判三萬元交保 腦殘的可以 以後他小孩也被這樣禍害看他氣不氣炸
莊檢察官 是正義的化身 嗆的好
作者:
日不落
時間:
2018-2-8 10:00 AM
沒事啦,那位檢察官快點去考法官吧,一堆台灣法官幾乎都父母寵大的運氣好考上,這就是台灣文憑主義的產物,台灣就是一堆官,包括民官都能直接空降,才造成現在台灣混亂,雖說私人企業也是這樣。
作者:
cgh1478
時間:
2018-2-8 10:07 AM
台灣很多法律,
其實早就不適用了,
應該修改而未改動!!!
從以前到現在很多法案,
根本問題就出在[法律]本身。
作者:
gogosp
時間:
2018-2-8 10:24 AM
我個人的覺得台灣的司法對於犯罪者太過於寬容,才會造成了這些人再犯機率高,希望能夠判重刑和鞭刑呀!
作者:
le7514
時間:
2018-2-8 10:40 AM
台灣無論學術、醫術...處處跟美國學習;說美國是先進國家.....
既然美國是先進國家,為何法院判決還要陪審團?
當然是避免法官「腦袋不清楚」、「恐龍想法」、「徇私舞弊」、「官場文化壓力」....
藍、綠政客都一樣,都沒站在先進國家或人民公平正義的一端;
口說尊重司法,事實上都想插一腳操弄司法!
成立陪審團有那麼難嗎?若不相信台灣叫獸、瞑嘴、症客、螽叫團體....
可考慮
還有日本人說的『保正』;里(村)長是也!
作者:
firewing02
時間:
2018-2-8 10:59 AM
重點感覺錯了,由原本的變態案變成檢察官VS法官
作者:
sunclocks
時間:
2018-2-8 02:0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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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eelunmai
時間:
2018-2-9 11:29 PM
台灣法官最大的問題是,跟檢察官一樣,都是司法特考考試及格,就可以。不需要工作經驗! 所以,學校畢業就能去考。這種人當上法官,能了解社會百態? 也就是說,在台灣,只要會念書就能當法官。
檢察官為何認為他們跟法官一樣大? 因為是同一種考試,憑甚麼法官就可以高高在上?!
這個制度不修正,法官與檢察官之間的鬥爭,不會停止。應該改成,要當法官,必須有至少幾年的檢察官或律師工作經驗。否則,年紀輕輕就當法官,不會受到尊重。
作者:
esop7749
時間:
2018-2-10 09:15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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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aokung3
時間:
2018-2-10 11:07 AM
這個示意圖是蘋果畫風嗎 哈哈哈 不太Ok耶
作者:
westpoin
時間:
2018-2-10 11:58 AM
這種詐騙業者騙財騙色...不得不說 真的是太聰明...走了歪路
作者:
tcttct
時間:
2018-2-10 11:22 PM
繳稅養一堆斂財的神物!
作者:
petersburg
時間:
2018-2-11 12:08 AM
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~
判決有罪,實在是無話可說
作者:
kzh314
時間:
2018-2-11 12:13 AM
本帖最後由 kzh314 於 2018-2-11 12:14 AM 編輯
真聰明 女孩兒真好騙 也不先想想人家為什麼要找你拍? 你他媽有名氣?正妹很多 但不是正妹就有名 會有別的女孩兒想模仿
作者:
ashing17
時間:
2018-2-11 06:02 PM
真的要好好教育現在的年經人
社會險惡要小心啊
作者:
s9020106
時間:
2018-2-11 08:22 PM
這真的很扯啊!!
怎麼會有那麼多人上當受騙~
作者:
winter070
時間:
2018-2-11 09:24 PM
那些少女怎麼那麼笨,一聽就知道是假的!!
作者:
loveangelo0217
時間:
2018-2-11 09:35 PM
都是為了賺錢
傻傻上當得吧
作者:
zx10212
時間:
2018-2-11 11:24 PM
台灣法律就是改來改去 犯罪者天堂啊
作者:
gs123
時間:
2018-2-11 11:5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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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unger3128
時間:
2018-2-12 01:42 AM
哎~!
真搞不懂,現在的法官到底是在保護誰
給人社會觀感實在很差!
作者:
a86241
時間:
2018-2-12 08:40 AM
法官還是要有退場機制 三不五時看到的法官做事都不符合社會的期待 或者是以後要當法官要有一些社會歷練
作者:
323254
時間:
2018-2-12 10:48 AM
為了錢?死好活該。根本和娼婦沒有什麼二樣,一點都不同情。
作者:
無名小子
時間:
2018-2-12 10:58 AM
現在法官比流氓還惡霸
根本有牌的黑道
雖說檢察官也是一樣有恐龍
這不表示司法已被權貴吞噬了
作者:
k221eddie
時間:
2018-2-12 12:34 PM
少女們一定想過會不會是詐騙
只是這金錢誘惑太大,失去清醒
只能期待女檢繼續堅持
讓更多人看見,司法如果有失公允,是不是剩下絕望
作者:
karta500137
時間:
2018-2-12 12:38 PM
女生有那麼好騙
法官真是頭殼裝屎
作者:
chung0810
時間:
2018-2-12 12:56 PM
這只能說缺錢愛錢
可是還是要分一下的
作者:
nadesicomx
時間:
2018-2-12 01:15 PM
如果被弄得是法官的女兒,我相信結果不一樣。
台灣司法本身沒問題,
但只要是凡人來審,問題就大了。
作者:
sam27285290
時間:
2018-2-12 04:49 PM
現在還有人傻傻相信阿...
無言
作者:
bill19911026
時間:
2018-2-12 05:27 PM
現在是犯罪的都惹不起, 天天被恐嚇敢判刑試試看嗎?
還是說法官蒙個面啊......這個判輕那個不敢判重
真覺得現在真的在比誰錢&權了= =
作者:
lockhome
時間:
2018-2-12 09:40 PM
雖說法律問題多
但是身為執法裁決者~最基本所學的都還給老師
留下一堆糞~悲哀 ! 這樣的人不會有好結尾~
作者:
l6865
時間:
2018-2-12 10:08 PM
le7514 發表於 2018-2-8 10:40 AM
台灣無論學術、醫術...處處跟美國學習;說美國是先進國家.....
既然美國是先進國家,為何法院判決還要陪審 ...
美國和英國是陪審團制 臺灣和德國是法官制
跟你說的為何還要陪審團避免法官做出錯的判決沒什麼關係
只是臺灣的法官只會去看以往的判決來引用
不會像英美一樣用以往的判決給陪審團說明
作者:
killerking0
時間:
2018-2-12 10:10 PM
拜託這種社會亂象的病源要根除阿~~該強硬請強硬
作者:
tonysongtaipe
時間:
2018-2-12 11:28 PM
騙人 技巧 越來越強了
哀 有所求造成
作者:
leehung86
時間:
2018-2-12 11:43 PM
本帖最後由 leehung86 於 2018-2-12 11:44 PM 編輯
當然不需要預防性羈押啊~羈押的話,慾求不滿的男人們沒照片看,結果跑去找女人強姦怎麼辦?法官簡直是佛心來著,裁定是為了避免這些男人犯罪,是功德啊~如果他身為女性,說不定還會布施肉身,救助沈淪慾海的可悲男性,我們又怎能因自身的短視,而隨意批評法官呢?
作者:
virtualonot
時間:
2018-2-12 11:52 PM
法官在幫自己留後路啊~
說不定哪天判決案例會套用到自己身上
作者:
cafeturtle
時間:
2018-2-12 11:53 PM
我只能說這樣的方法也可以騙到人 厲害!
作者:
xrj0526
時間:
2018-2-12 11:57 PM
應該可以合理的懷疑,法官大人本身也喜歡這流的。
認為該狼非狼,而是增產報國與造福社會大眾吧。
作者:
flyingla
時間:
2018-2-13 12:0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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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kemer2
時間:
2018-2-13 12:12 AM
老實說看完之後我指有 一個就是 這位法官 3W交保的 理由是啥?
作者:
andyeva
時間:
2018-2-13 12:49 AM
看來 不只立委需要智力測驗
連法官也需要了 以及去國小重新上上什麼叫做道德
作者:
george863408
時間:
2018-2-13 12:52 AM
恐龍法官不懂禮義廉恥的啦.
所以國之將亡.必有妖孽
作者:
c508313
時間:
2018-2-13 03:45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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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昇輝
時間:
2018-2-13 06:47 PM
立法唯一死刑,不就好了。
作者:
naico
時間:
2018-2-13 09:58 PM
我以為會有真人圖像
作者:
joe671229
時間:
2018-2-13 09:58 PM
才判這樣才會1直不斷犯案
作者:
諾于
時間:
2018-2-13 10:00 PM
台灣數十位未成年的受害少女;還比不上這位法官的無用大腦跟根本沒有的尊嚴?
居然是被說兩句而要關人?
好大的官威阿~~~
這種沒腦的,真真惹人笑話
在他看來只有他自己最重要吧,真想敲開他的腦帶看看裡面是不是都裝翔
作者:
as8558sa
時間:
2018-2-13 10:03 PM
不會阿 是被騙的人 的錯 怎麼可能錢會這麼好賺 傻傻的
作者:
BlancNeige
時間:
2018-2-13 10:30 PM
這不是鼓勵犯人繼續犯案嗎?遇上這種事只能自救了.
作者:
bobotown
時間:
2018-2-13 10:46 PM
當場說出實話當然會讓人惱羞成怒~
不過至少讓人知道事實的真相~
作者:
月帝
時間:
2018-2-14 01:16 AM
嗯...記得前幾天也有一篇相同的
主題+內容
的討論
不過..在該篇內容..
個人是寫 支持 法官依法審判 的態度..偏偏
被該篇樓主將內文
誤解為 支持 性侵犯
?
??
不知道..是不是..同一個人寫的報導..希望不是
因為該篇文章內容比這裡少..也只能那樣判斷..一一"
只是..台灣的司法改革真的是很讓人無語...
像這樣的案件...竟然無法收押..不知是於法無據才不能?..或是 證據不足??
偏偏..法官必須秉持
公正
的地位..
一切必須..
依法審判
..的審理案件
如果..於法無據..
希望能
進行修法
讓法官能對此種犯罪給予收押的權力
但..
這又超出司法院的權力..該由 立法院 執行
可..我國的...多的是吵架時間..放著千餘條的待審案件在旁
..唉..不提了
作者:
kc92305002
時間:
2018-2-14 06:03 AM
對那些騙人的和被騙的
只有一句話
『
Go the hell
』
作者:
nono1001nono
時間:
2018-2-14 06:06 AM
誇張到極點
惡劣到極點
無知少女因錢財上當
作者:
yphome
時間:
2018-2-14 07:19 AM
同為女性的莊檢察官一定是氣到了,怎麼有這種人渣還不收押....
這法官也真..的很有官威
的確法庭上不容藐視法官
但觀感就是這樣
作者:
落花倉
時間:
2018-2-14 07:55 AM
只能說很多女性都不懂得保護自己
有的勝至賣弄自己身體賺錢
有身體能賺錢也要有腦袋
不要被錢沖昏
作者:
ricky07
時間:
2018-2-14 08:46 AM
台灣真的很多很有趣的判決,這樣炒起來好像沒用
作者:
scorpiosky
時間:
2018-2-14 02:17 PM
犯了這麼多起還判這樣
真不知那法官在想什麼
那個正義的女檢察官真的要給他一個讚
作者:
supper006
時間:
2018-2-14 02:19 PM
反向思考 台灣真自由呢
連法官的心證都超自由的
殺人有教化可能
騙子國外判無期回台灣不用三年
販毒?人家直接槍斃
台灣的偉大法官怎判的呢?
作者:
lauhihi2002
時間:
2018-2-14 02:20 PM
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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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aaa9954
時間:
2018-2-14 02:21 PM
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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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taieanbeer12
時間:
2018-2-14 02:21 PM
也太容易就交保吧
是我也不能接受這判決
作者:
angue147
時間:
2018-2-14 07:15 PM
個人覺得那些女生也是有問題,怎都不想想就自拍給人?
作者:
maddux4607
時間:
2018-2-18 02:07 PM
淫蟲以3萬元交保,這簡直太離譜了
作者:
trmcpango
時間:
2018-2-18 03:02 PM
這蠻蠢的 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啊
這麼誇張的話也信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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